本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司法解釋的規定,將在淘寶網司法拍賣網絡平臺上進行公開拍賣,現將相關內容公告如下:
一、拍賣標的:常州市中吳大道721號1幢128室房地產【第二輪】;市場價:200萬元。
二輪一拍起拍價:112萬元,保證金:22萬元,增價幅度:5600元。
二、競價時間:
二輪第一次拍賣競價時間:2021年3月29日10時起至2021年3月30日10時止(延時的除外)
特別說明:根據法律規定,法院有權在拍賣開始前、拍賣過程中,暫緩、中止或撤回拍賣。本院變更拍賣時間的,將在淘寶網司法拍賣網絡平臺重新公告。
三、咨詢、展示看樣的時間與方式:
1.看樣方式:商鋪敞開,故本次法院不安排統一看樣,請意向競買人自行前往。
2.競買人務必實地看樣,若競買人未實地看樣則視為對拍賣財產完全了解,并接受拍賣財產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因此產生的糾紛及交付、轉移、相關稅費等問題均由競買人承擔。
四、設有保留價的增價拍賣方式,保留價等于起拍價,至少一人報名且出價不低于起拍價,方可成交。本次拍賣活動設置延時出價功能,在拍賣活動結束前,每最后5分鐘如果有競買人出價,將自動延遲5分鐘。
五、競買人條件:凡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參加競買,特殊標的物法律有明確規定的除外(競買人必須在淘寶網上實名注冊)。如參與競買人未開設淘寶賬戶,可委托代理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進行,但須在當次開拍前提前三個工作日向江蘇省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辦理委托手續;如委托手續不全,競買活動認定為委托代理人的個人行為。
注:1.因不符合條件參加競買的,由競買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本院工作人員及近親屬、淘寶網的工作人員及近親屬、網拍輔助機構工作人員及近親屬、作出評估報告的評估機構工作人員及近親屬不得競買并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競買。因不符合條件參加競買的,由競買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競買人應當在參加拍賣前以實名交納保證金,未交納的不得參加競買。申請執行人參加競買的,可以不交保證金;但債權數額小于保證金數額的按差額部分交納。
七、享有優先購買權的人員(財產按份共有人、房屋租賃權人等)參與競買的,以及對拍賣標的物權屬有異議者,于當次開拍前提前三個工作日向法院提交確認優先購買權申請和有效證明,以便法院確認并在拍賣平臺登記后才能以優先購買權人身份參與競買;逾期提交造成拍賣平臺無法登記的,視為放棄對本標的物享有的優先購買權。
(本標的物優先購買權人為林**,本院上拍前已告知其權利。)
八、買受人悔拍或逾期未支付拍賣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賣,保證金不予退還。重新拍賣時,原買受人不得參加競買。
九、拍賣方式及保留價、起拍價:本次拍賣為設有保留價的增價拍賣方式,保留價即為起拍價,不到保留價不成交。拍賣財產經過評估的,保留價由人民法院參照評估價確定;未作評估的,保留價由人民法院參照市價確定,并征詢當事人意見。第一次拍賣起拍價不低于評估價或者市價的70%。如果出現流拍,再行拍賣時,人民法院可以酌情降低起拍價,但降低的數額不會超過前次起拍價的20%。
十、拍賣成交買受人付清全部價款后,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書、協助執行通知書及拍賣成交確認書自行至相關管理部門辦理標的物權屬變更登記手續。辦理過程中所涉及的稅、費和所需補交的相關稅、費(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稅、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契稅、過戶手續費、印花稅、權證費、水利基金費、出讓金以及房產及土地交易中規定繳納的各種費用)承擔情況詳見《標的物調查情況表》“稅費承擔”一欄。該房屋可能存在的水、電、氣、物業等欠費均由買受人自行處理。具體費用請競買人于拍賣前至相關單位自行查詢,與拍賣人無涉。
特別提醒:意向競買人請在拍賣前至當地不動產登記部門、稅務部門詳細咨詢不動產過戶手續及稅費收取情況。
十一、拍賣成交后,買受人應于二十日內將拍賣成交價余款(扣除保證金后的余款)繳入法院指定賬戶(戶名: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開戶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醫高新區健康支行,賬號:6232636100111353978)。
十二、競買人在拍賣競價前請務必再仔細閱讀本院發布的拍賣須知。
舉報監督電話:0523-89691925
本規則其他未盡事宜,請向拍賣人咨詢。
咨詢電話:4009629877
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
二Ο二一年二月二十日